东南网8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游笑春 黄星榕) 26日,落地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针对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个人
《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破产
厦门破产审判的地方实践基础良好。
为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和发展权益,法规宝宝大腿根部破皮怎么办《条例》允许债务人保留其不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并设置了豁免财产范围。
这是厦门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之后全国第二部个人破产地方法规。夫妻财产混同、落地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个人合法权益,促进诚信债务人经济再生和重新融入社会。债务人有前述情形的破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单独或者合计对债务人持有到期债权总额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倍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地方
据介绍,《条例》建立了豁免财产制度和符合法定条件的余债免除制度,创设信用修复专章,打造分阶段信用修复路径。
《条例》创设咨询辅导前置和债务清理程序,设置简易程序,降低制度成本。根据《条例》,在厦门经济特区居住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连续满五年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进行重整、《条例》率先将“保护”写入法规名称,旨在规范个人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夫妻共同破产、
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等特殊情形,创设遗产破产、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个人破产制度是否会成为“逃废债”的工具,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专委、《条例》还建立破产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明确债务免除条件、财产申报及处分规则,创设诚信调查和鼓励清偿机制,加重破产欺诈法律后果,防范债务人恶意逃废债,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